11月14日,鹤岗市出现大雾天气,道路能见度较低,给群众安全出行带来一定影响。为切实做好雾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辖区路面的人车安全,鹤岗交警立即启动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大队全体民辅警迅速行动,为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工作中,执勤民辅警提前到岗,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针对早高峰时段,在市区主要路段指挥疏导交通,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注意减速慢行、开启雾灯、警示灯、保持安全距离,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加大对鹤大、鹤伊、萝额三条公路的巡逻频次,通过开启警灯、喊话、鸣笛等方式提醒路面驾驶人保持车距、减速慢行,并随时观察天气情况,以便及时调整交通管控措施。
编辑:苏相羽
审核:高强、周子靖
发布:鹤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