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6日,安徽宿州。15岁的小沈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路口时,丝毫未观察路口通行状况便从道路最外侧向左转弯,结果一头撞上一辆绿灯正常直行的小汽车。
小沈虽然带了头盔但未戴在头上,摔倒时头部撞击地面,造成头面目受到较重伤害,此外还有身体多处受伤,万幸无生命危险。
交警调查认定,小沈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但不少家长不知晓这一点或是不以为意,放任孩子骑行上路,极易因孩子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薄弱、对车辆的掌控能力不强、应对突发情况经验不足等发生事故。请广大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护教育,以身作则帮孩子养成安全、守法、文明出行的好习惯。此外,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发生意外时可有效减轻头部遭受致命伤害!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编辑:苏相羽
审核:高强、周子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