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同营造“尊重退役军人”良好氛围,充分释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红利,引导企业吸纳更多退役军人就业,激发退役军人创业热情,根据《长沙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长退役军人发〔2022〕35号),符合条件的企业现可申报长沙市一次性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及退役军人创业贷款贴息。
(一)一次性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长沙市范围注册的企业;
2.企业2023年1月1日后吸纳退役军人就业;
3.企业与退役军人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
(二) 退役军人创业贷款贴息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19年1月1号之后在长沙市范围注册的企业;
2.军创企业(退役军人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企业,或者由退役军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满一年的企业);
3.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
1.符合条件的企业每招聘1名退役军人,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不可重复享受其他困难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
2.符合条件的军创企业可凭商业银行贷款凭据和利息凭据,可按实际利息的50%给予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3万元(不重复享受其他贴息政策)。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在2024年10月15日-31日,按照企业注册属地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长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85110083
来源|就业创业处
撰稿|易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