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主持召开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时强调,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四种形态”是刻度。确保“戒尺”把全党管得既有秩序又有活力,就要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上下功夫,以准确规范的纪律执行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
全面从严治党从来都不是把人管死,更不是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激活“一池春水”,既要守好纪律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也要调动保护党员干部的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十年磨剑,“严”成常态。但在对纪律的认识方面,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认识误区。有人认为规矩太多,束缚干事创业的手脚,“志不得伸”不如“躺平”;有人认为管得太严,干得越多出错越多,“才不得用”不如“放弃”。究其原因,既有个人惯于宽松怯于严肃的因素,也有一些组织执纪不准把握不当的影响。对此必须亮明态度:纪律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还是“指挥棒”。一味排斥纪律,放任用权、肆意妄为,势必破坏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但若矫枉过正,唯比例论、张弛无度,也会损害公平公正,甚至阻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既要为行权做事筑牢底线,也要引导履职尽责迈向高线,助推跑出担当作为的“加速度”。
让党员干部在纪律上“管得住手脚”,同时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准确规范”至关重要。倘若在纪律执行中随意草率、畸轻畸重,可能使问题严重的干部被轻轻放过,也可能误伤轻微犯错干部的工作热情,甚至引发抵触情绪。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方面,一些地方仍存在知易行难问题。都知道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大都能做到毋枉毋纵,但在统筹把握事实证据、纪法标准、思想态度,综合考量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方面,还不能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从而实现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的高度统一。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情况来看,一些地方还不够积极主动。必须深刻认识到,全面深化改革越是深入推进,越会遇到深刻复杂问题和突发情况,探索可能事与愿违,做事难免百密一疏。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这些失误错误,事关干事热情,影响改革发展。这就要求必须把“三个区分开来”融入执纪执法的全流程各环节,一方面综合考量“错”的情形,具体把握是出于公心还是源于私利、是无心之失还是有心之过、是履行程序还是破坏规则、是遵纪守法还是违法乱纪、是轻微影响还是严重影响,给干事者以总结经验、重整旗鼓的机会;另一方面一体推进打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严肃处理歪曲事实、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行为,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