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身边人,守好清廉门。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不谋私利,不搞特权。
王某为某区委书记,乔某为某企业老板,应乔某请托,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乔某公司顺利购得该区一块商业用地。之后的几年间,乔某先后六次向王某妻子送上现金,共计60万元,尚无证据证明王某本人对此知情。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本案例中,王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妻子收受对方财物且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
第九十四条 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