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文摘   2025-01-14 17:11   辽宁  
十四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总体安排,1月10日,十四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十四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宇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罗凌及其他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委巡察组对区教育局、区人社局、五里河街道等13家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情况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发表意见,宋宇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守巡察政治定位,落实“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加强对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监督,持续推进巡察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

必须把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作为“硬任务”,加强统筹、科学谋划,综合运用好常规巡、机动巡,以及巡察“回头看”等方式,提升监督时效性。在有形覆盖的基础上,更加突出有效覆盖,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巡察监督精准性,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坚决传导下去,更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会议要求

要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坚持严字当头,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抓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和区委巡察办统筹督促责任。要强化跟踪督办,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通过强力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沈河实现创新发展打牢坚实基础。



END

    | 来源: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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