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的长河中,总有一个时期如同璀璨星辰,照亮着后来者的道路。延安时期,便是这样一段光辉岁月,它不仅是中国革命的重要转折点,更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摇篮与基石。在这片黄土高原上,司法工作为新中国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延安时期的司法工作坚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形成“只见公仆不见官”的生动局面。《陕甘宁特区政府施政纲领》等法规的颁布,确保了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确立了侦查审判权统一行使、严禁刑讯逼供等原则,实行公开审判辩护、群众公审等制度,司法人员选拔坚持群众路线。这些举措巩固了边区法治基础,为新中国司法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如今,我们再次深情凝望延安那片热土,从那段峥嵘岁月所蕴含的法治精神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新时代,我们应继续传承和弘扬红色法治文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让延安时期的法治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新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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