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北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绿色便乘系统(第一批)招标公告
2.2招标范围:购置40辆6米以下纯电动公交车,35辆8米级纯电动公交客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前供货完成;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本项目供货要求;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
3.1.1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②所投产品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中已公告的有效整车产品,并在《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已公告的车型;
3.1.2财务要求: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1.4其他要求:①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③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3.1.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或制造商参与投标)。
。
内容来源:燕赵新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