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交通运输系统结合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大力查处道路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为深入推进全市道路运输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现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警示行业。
2023年12月4日,犍为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川L89215,在沐川县国道213线被检查发现超限超载,车货总质量达102.07吨。
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该行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犍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同时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记15分。
2024年4月24日,市中区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川L86710,在夹江县时代广场维尼酒店门口处被检查发现超限超载,车货总质量达102.82吨。
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该行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市中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同时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记15分。
2024年4月27日,夹江县某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川LA5255,在峨眉山市秀川路被检查发现超限超载,车货总质量达102.05吨。
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该行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夹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物流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同时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记15分。
主管: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来源: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主编:李首涛
编辑:彭钢、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