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地铁越秀·星缦云渚所在的北部新城,迎来一系列核心配套相继落地兑现。伴随着城北万象城、玉湖公园等城市级配套的惊艳登场,星缦云渚的未来生活图景愈发令人期待。
2025开年,杭铁开发与越秀地产两大国企带来更多惊喜,乘势而上赋能教育升级,为余杭区打造优质教育事业贡献全新力量。
配套实景图
PART. 01
理想入驻○
打造余杭优质教育
2025年1月2日,余杭区教育局、杭州市理想教育集团、星缦云渚项目公司三方正式签约合作办学。由理想教育集团全面管理地铁越秀·星缦云渚配套小学,实施名校集团化办学。理想教育集团总校长俞国娣女士全面管理,力争将该校打造成为区域标杆学校,助力余杭区公办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本次签约活动得到余杭区相关部门的支持,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区教育局、良渚新城管委会、良渚街道等单位领导,以及杭州市理想教育集团总校长俞国娣、浙江理想教育研究院院长滕梅芳、杭州市地铁集团及越秀地产相关领导一同出席见证本次签约活动。
签约现场图
余杭区政府携手理想教育研究院合作办学
余杭区教育局、理想教育集团、星缦云渚项目公司以“政校企”三方协同共建的合作办学模式,为余杭区打造与“城市重要新中心”相匹配的“美好教育”增添重要拼图,也让未来在星缦云渚生活的居民们享受到家门口即享的优质教育,让孩子的未来在此扬帆起航。
理想教育集团是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与浙江理想教育研究院共建共管的公办小学教育集团,由全国知名小学校长俞国娣担任集团总校长。
理想教育集团旨在打造以全国知名校长为引领、前沿教育智库为学术支持、名校优秀管理团队为主导的三位一体未来小学新型治理模式,创建前瞻性、示范性、高品质的教育品牌,目前已是余杭区知名度和影响力最大的教育集团之一。
理想教育集团俞国娣总校长在致辞中,表达心目中的理想教育是把学生们培养成为兼具饱满的生命、丰盈的精神及舒展的心灵的个体,是致力于追求公平而包容的优质教育。同时主张实现新办学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核心在于治理,而理想教育的三大治理推进将主要集中在文化治理、课程治理和教学治理。
理想教育集团俞国娣总校长
越秀集团教育事业部总经理助理邱金鸽在签约仪式上致辞,表示未来越秀地产会持续探索,将全龄友好的社区教育服务逐步落位到星缦云渚,用看得见的教育科技力量,为社区乃至余杭教育持续赋能。
越秀集团教育事业部总经理助理邱金鸽
PART. 02
云渚新篇○
序启理想大城生活
实际上,星缦云渚成功签约理想教育集团,赋能教育升级只是这座理想大城配套日渐完善的一个缩影。在这座大城,所有的规划都已将未来业主对生活的全周期需求前置考量。
在星缦云渚,业主不必担心孩子的户外时间不足,毕竟社区自带幼儿园与小学,步行去学校的路上已经被阳光照拂。放学回家,下楼就能拥有一个星际主题的“社区游乐场”,幸福的生活是被印刻在每一个微小的空间刻度里的。
项目实景+效果图
除此之外星缦云渚这座大城的自有配套更为业主带来了一座“下楼即达的微缩之城”:一站式商街满足业主日常生活消费需求,邻里中心让全龄段居民在此各得其乐,包含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场地在内的体育活动中心让热爱运动的业主可以尽情享受挥洒汗水的乐趣。
孩子的业余爱好、老人的休闲社交、年轻人的艺术熏陶……这些都在家门口举步即达。业主对城市生活的美好向往,在星缦云渚能自然而然找到理想的回应。
项目效果图
PART. 03
合作共建○
挚为孩子茁壮成长
此次合作办学的成功签署,是余杭区教育局、理想教育集团、星缦云渚项目两大股东杭铁开发及越秀地产多方共同努力的结果。
这种合作办学教育共建的新模式不仅能够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还能够为社区提供更加全面和深入的教育支持,共同打造一个充满活力、富有创新精神的教育生态。
政府的支持为合作提供了政策和资源保障,开发商的参与为合作提供了场地和设施支持,而理想教育的专业管理则为合作注入了教育的活力和创新。
让我们一起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星缦云渚的孩子们能够在理想教育的培育下茁壮成长。
(1)本文属于要约邀请,其中对项目周边环境、交通/公共设施、政府规划、商业配套、教育资源、发展/投资前景、区位等的展示或介绍,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供参考,开发商对此不做任何承诺。(2)本文中涉及效果图的,仅在对该部分建筑单体大概布局情况进行示意,效果图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非实际交付标准,不作为要约或承诺,资料中所展示的建筑物工艺、材质和比例效果,可能与实际存在一定差异,外立面、部分建筑、设施、园林景观和周边环境等内容因政府规划、设计调整等原因可能会发生变化,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等协议约定为准。(3)本文提及的师资情况、教育模式为对理想教育集团的整体介绍,本项目办学具体情况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理想教育集团运营为准。(4)本文相关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开发商未能控制的原因而发生变化。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等协议约定为准。本公司保留对本文修改的权利,敬请留意最新资料。本资料发布时间为2025年1月,有效期为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