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重于天。为确保市民“菜篮子”安全,呈贡区农业农村局从源头抓起,切实加强农药销售端和蔬菜种植端管理,杜绝国家禁限用农药在蔬菜种植生产环节的违规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规定给予拘留。《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禁止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使用应按照标签规定的使用范围、安全间隔期用药,不得超范围用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违规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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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
责编 | 包崇正
编审 | 杨丽
终审 | 马玲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