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市刘南区块污水外接主管网工程施工期间实施限制交通措施的通告
因龙港市刘南区块污水外接主管网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刘南区块南湖路(彩虹大道至龙翔路段)实施限制交通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
龙港市刘南区块南湖路(彩虹大道至龙翔路段)全幅封闭,禁止车辆通行。
请广大市民、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按照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并服从现场交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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