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省安委会《山西省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省公安厅《山西省公安机关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在临汾市中心城区集中开展二轮电动车、三(四)轮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二轮电动车、三(四)轮低速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电动车越线等候信号灯、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随意横穿机动车道或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净化临汾市区道路交通环境。
近年来,二轮电动车、三(四)轮低速电动车成为大家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行驶在道路上的电动车越来越多,看似轻便的电动车其实暗藏着许多安全风险,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不胜枚举。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是电动车驾驶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保护措施,随意闯红灯、变更车道、逆向行驶,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2021年2月5日5时52分,程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由克罗线南向北行驶至18KM+800M处时,与同方向郭某驾驶的无牌三轮车尾部相撞,致重型自卸货车、三轮车损坏,三轮车驾驶人郭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在本起事故中,郭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且三轮车机件不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是造成在本起事故中郭某死亡的主要原因。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临危措施不当等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并加重了事故伤亡后果。 1.电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装备措施要齐全,禁止安装遮雨棚、挡风被,经常性检查制动、转向及灯光等安全设施,并对出现的故障及时予以排除。2.不要乱走机动车道、走非机动车道,在没有非机动车的道路上应该靠右行驶,并保持安全速度驾驶。3.驾驶电动车不要与周边的电动车驾驶人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同时,还应当与前方或者相邻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4.在雨天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雨水雨衣也会阻挡视线,尽量少夜间驾驶,夜间驾驶记得开灯。5.不随意变道、逆行、违法载人、单手驾车,不和机动车争抢。6.切勿酒后驾驶电动车,也不要疲劳驾驶;遇天气恶劣情况更要减速慢行,谨慎驾驶,平安出行。7.上路行驶要多看周边情况,不得有低头玩手机、听音乐等危险行为。
临汾公安交警支队温馨提示:
希望广大二轮、三(四)轮低速电动车驾驶员
杜绝侥幸心理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