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专业评职称?听听您的意见!

百科   2024-09-03 17:42   河南  

科普专业职称该如何设置、评价?想听听您的意见!8月28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发布通知,就《河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评审标准》),面向社会广泛征求修改意见。

让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两翼齐飞”,需要造就一支懂科普、爱科普的高水平科普人才队伍。当前,我国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河南省科普专兼职工作者数量超过10万人。而长期以来,科普工作者评价和激励机制不健全,严重制约着科普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

2022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合理制定专职科普工作者职称评聘标准。河南省科技创新委员会印发的《河南省支持加强科学普及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若干政策措施》则强调,要将科普工作业绩作为专职科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推荐和申报评审的业绩条件。

2022年11月,《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修订)》正式施行,对开设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从事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人员、专职从事学会和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作出明确规定。

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科学技术普及人才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河南省科协围绕科普专业职称评价设置的可行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等问题,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充分借鉴、吸收专家意见,严密、科学地修订完善各项评审标准条件,制定完成体现新时代发展要求、彰显河南特色的科普专业技术评审标准。

此次征求意见的《评审标准》规定,在河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中增设科普专业,根据工作属性和岗位职责,分为科普研究方向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方向两个方向。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高级分设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对应名称依次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今后,只要是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由职业人员中从事科普管理、科普研究、科普创作、传播推广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可以申报科普专业职称。

《评审标准》聚焦科普工作者职称评价中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德才兼备,突出以德为先,坚持分类科学评价,突出创新能力,坚持注重业绩,突出实际贡献,提出针对性的评价办法,力求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用人单位和科普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活力。

专家认为,科普职称评审工作的开展,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科普人才发展政策环境、畅通科普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增强科普人才队伍创新活力,激发各行各业对科普工作的认同和重视,为河南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支撑。

有关《评审标准》原文,可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查看详情。


来源 | 河南科协

责任编辑 | 侯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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