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信息,2025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即将启动申请。该项目可由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络,或通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络的流程共分为“准备阶段”“申报阶段”“评审录取”“派出”4个阶段。
相关具体要求,赶紧一起来看——
2025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请流程
(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
准备阶段
1
申请人查看项目指南,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
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实习录用函,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申报阶段
1
申请人获得实习录用函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推选单位审核材料并出具推荐意见;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
2
受理单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和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评审录取
1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公布录取名单。
2
申请人登录系统查看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注:对每月10日(含)前完成网上提交并于15日(含)前经受理单位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当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对每月10日后完成网上提交或于15日后经受理单位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将于次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派出
1
办理派出手续:
(1)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阅是否需要办理《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及办理方式。
(2)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等。
(3)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2
国外报到: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按要求向中国驻实习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
应提交材料及说明
(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外方录用函/实习合同
4.岗位描述
5.外语水平证明
6.成绩单(本科及以上)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8.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9.国内及留学所在国出入境记录(国外申请人需提交)
10.单位推荐公函(受理单位上传)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申请人需先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内容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在网上填报阶段此表不能显示)。推荐意见表应由单位负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主管部门填写。推荐单位应在仔细确认表中列明所在单位的责任与义务且无异议后,再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内容。
注:凡来自有关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各受理单位名称及受理范围详见国家留学网受理单位通讯录)。
未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的,或单位推荐意见为“政治立场不合格”、“材料不属实”、“所在单位不推荐”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3.外方录用函/实习合同
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须为国际组织正式实习录用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使用国际组织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由国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或实习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正式实习录用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包含以下内容: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等;
留学身份:实习生;
留学时间:应明确实习期限及起止年月;
岗位内容:应明确实习性质(如全职实习、兼职实习)、实习方式(如到岗实习、远程实习)以及具体工作内容。
录取函中未明确上述信息的,应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与外方往来邮件、实习岗位描述、实习合同等)。
4.岗位描述
申请人应提交国际组织开具的所申请实习岗位的岗位职责描述(Terms of Reference),包含岗位名称、所在部门、岗位类型、实习期限、岗位职责或工作任务、任职资格等信息。
5.外语水平证明
如申请人掌握多门外语,须上传相应的外语水平证明,如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外语专业考试成绩、往年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6.成绩单
在读学生应提交本科开始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单扫描件。
7.最高学历/学位证明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如申请人为在校生,需提供院校签字/盖章的在籍证明扫描件。在籍证明应明确学生在读年级和学制。
8.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上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9.国内及留学所在国出入境记录(国外申请人需提交)
国内出入境记录应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移民局”小程序查询,下载查询结果后上传(应上传最近一年的出入境记录,无出入境记录者应上传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留学所在国出入境记录应提供个人护照出入留学所在国有关信息页扫描件或由留学所在国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件。
10.单位推荐公函(受理单位上传)
受理单位应根据申请人实习录用通知的时间及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初选名单和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
来源 | 神州学人(内容据国家留学网)
责任编辑 | 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