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扎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政务   2024-12-24 13:01   西藏  
(2024年12月20日,洛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规范性文件是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文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对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所进行的监督,是一项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依法统一的重要制度。


2024年,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法制委的有力指导下,县人大法制委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各项工作,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职责提供了服务保障,持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一、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题调研。县人大法制委在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有力指导下加大规范性文件主动备案审查工作力度,深入“一府一委两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县“一府一委两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废止,合法性审查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情况。经调研发现:一是县政府出台的《洛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尚未按程序向县司法局提交申请审查报告。二是县政府已废止《洛扎县招商引资若干规定(暂行)》和《洛扎县预防和处理拖欠民工工资实施办法》尚未按程序向县人大法制委备案。三是县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协作工作的规定》(试行)未向县人大法制委申请备案审查。


(二)认真梳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县人大法制委依据《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每年131日前,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将其上一年度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备案审查机构的要求,结合《山南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清理的工作安排》(山法办〔20243号)文件精神,主动开展“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进行梳理,通过,202311月前梳理的18件规范性文件中,2024年清理废止2件、制定4件,截至目前我县规范性文件共20件,其中,已备案审查16件(县人大常委会1件、县政府6件、县人民法院 件)、县农业农村局正在申请备案审查1件,需要申请补报备案审查3件(县政府1件,县检察院 件)。


(三)及时召开备案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召集县人大法制委、县司法局、北京汇祥(洛扎)律师事务所、县政府法律顾问负责人,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会上通报存在的问题,普及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听取意见建议等情况。通过会议,县人大法制委积极与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建立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推动形成互联互通互动的工作格局。在审查建议移交、意见交换、信息共享、培训研讨等方面形成了良好的态势,为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推进信息系统使用,提升工作效率。为了更好地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县人大法制委加强学习西藏自治区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培训手册,同时,积极向兄弟县交流学习西藏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系统操作技能,目前,基本掌握了备案审查文件报送、形式审查、文件初审、文件综审、备案文件查询、备案流程管理等流程操作,为规范备案审查工作有序推动奠定了基础。


(五)注重自学与参加培训相融合,提升业务素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业务水平基础薄弱问题,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参加业务培训2次,切实提高业务素质。

二、备案审查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持续取得进展的同时,仍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认真研究和解决:一是“一府一委两院”组织学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主动性不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掌握不清。二是有件必备尚未完全落实,报送备案不规范、不及时甚至漏报的情况仍有发生。三是各单位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


三、下一年工作思路

下一步,县人大法制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以全面落实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宣传教育、专题培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为助力洛扎依法治县做出积极努力。


(一)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宣传教育、专题培训工作。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县为目标,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原则,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和系统专业的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提升其在工作中的法律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一是利用洛扎融媒体抖音平台,秘境洛扎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发布《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解读文章,普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基本概念、重要性及操作流程,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组织专题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就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等关键环节进行详细讲解,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县人大法制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和《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四有”要求,加大“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各项工作。


(三)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存在问题整改督办力度。县人大法制委将紧密结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上级部门业务指导,重点跟踪县政府2件,即《洛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农业农村局三资管理制度》,县检察院2件,即《关于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协作工作的规定》(试行)备案审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审   核:尼玛卓嘎
校   对:索朗达吉
编   辑:嘎     珍
来   :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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