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备案对象主要有两类:
一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未申请变更备案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统筹区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二是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
除必须持有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材料。(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和异地就医备案“一站式”服务的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提供入院证明。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可视同已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参保人员可以联系参保地提供就医地联网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XXX门(急)诊病历、入院证明、急诊科抢救记录单)。
(一)线上办理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湘医保APP或者湘医保微信小程序,注册登录后,依次点击首页[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进入异地就医备案页面,按照提示选择为自己或家人朋友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并实时查看备案进度,通常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二)窗口办理
工作日内,前往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务中心一楼医保局窗口可办理(原则上即时办结)。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瑶都大道电商产业园旁。
温馨提示:
为方便您今后能在互联网享受医保的各项公共服务,如参保缴费、就医支付、医保查询、异地转诊等,请关注“湘医保”微信公众号,申领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咨询电话:0746-2311228
监督投诉电话:0746-2322448
编辑:曾 瑶
二审:钟芳玲
三审:王 辉
张春丽
终审:彭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