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交警提示:以下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尽快到车管所参加满分学习、考试。咨询电话19146835897、2311916。
2024.11.5
编辑:唐 浩
二审:钟芳玲
三审:王 辉
张春丽
终审:彭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