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金管发〔2024〕2号)文件要求,自2024年7月15日起,辖内交易场所的业务许可辅导、日常监督检查和统计监测等工作下放到县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为统筹抓好区内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近期区财政局到区内山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东亚畜牧现货产品交易所开展业务调研,了解目前业务现状、潜在风险点、公司发展方向等,为下一步开展全面监管工作做好基础。
一是组织现场观摩。由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到山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东亚畜牧现货产品交易所业务展示大厅现场观摩,学习交易模式、金融服务等,查看业务合同及对外窗口,做到心中有数,行动有方。二是开展座谈交流。与交易场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围绕交易所业务规则、业务流程及目前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咨询了解。三是传达省市监管精神。要求交易所严格按照省局工作要求开展业务,在企业生存、经济发展、守住底线方面实现动态平衡,全面提升防患能力,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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