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实施意见!绘就阿拉善盟农村牧区供水“新蓝图”→

民生   2024-11-01 18:03   内蒙古  



近日,阿拉善盟水务局制定印发《阿拉善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推动农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地落细,不断提升阿拉善盟农牧区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19项具体工作,对阿拉善盟农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明确了思路举措。

主要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牧区供水现代化,牧区供水到户率与全区同步提高到100%;农牧区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牧区人口比例提高到73%,高于全区目标值3个百分点。


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从科学编制旗(区)级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加快完善农村牧区供水工程体系、深入实施水质提升专项行动、优化健全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持续提升应急供水保障能力五个方面,细化了16项重点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在旗(区)政府所在地近郊地区,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依托城镇供水管网能联网尽联网、能扩网尽扩网、能并网尽并网,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监管、同服务。因地制宜推进现有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改造,尽可能扩大集中供水规模,降低供水成本,提升管理水平。积极探索牧区分散供水工程建设新模式,通过建设供水基本井、储水窖、配套提水设备、净水设备等,实现“一户一井”或“一户一窖”,提高牧区供水到户率,推广家庭牧场供水,实现牧民和牲畜一体化供水。深入落实自治区边境地区水电路讯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重点在阿左旗和额济纳旗边境地区开展找水工作,就近就便寻找可靠水源,因地制宜实施边境地区供水工程,长久稳定解决边境军民饮水困难,改善和提升边境军民生活品质。


保障措施


从加快落实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县域统管、引导国有企业参与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建立健全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地方财政资金稳定长效投入机制等方面,明确了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


据悉,阿拉善盟水务局将紧扣《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工作措施,督促指导各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锚定阶段性目标任务,确保各项规划尽早落地见效,切实提升全盟农牧区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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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记者:纳日娜 赵晓丹

丨编辑
:田雪君
丨编审:田娜日莎
丨审核: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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