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江县委巡察工作撤离公告
(2025年第1号)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2024年10月8日起,县委派出4个巡察组对回龙镇党委、永兴镇党委、灵岩镇党委、梅家乡党委、县司法局党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县信访局党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县工商联党组、县文体旅游局党组(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开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企业发展服务中心)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各为期1个月左右的常规巡察。现已完成巡察任务,于1月8日撤离被巡察单位。
按照时间安排,4个县委巡察组于1月8日17:00前对设置的“意见箱”全部予以撤回,各巡察组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四川码上巡”停止使用。之后,群众信访请通过常规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
衷心感谢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公告。
中共开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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