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7时许,青白江区大同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小区有人被高空抛物砸伤。接警后,值班民警魏亮和辅警粟兵迅速前往现场,对现场进行初步勘查并加以保护。被砸者头皮有划伤,民警迅速联系120,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随后,民警魏亮从可能抛物的楼栋入手,逐户排查。鉴于工作时间居民大多外出上班家中无人,他便利用中午和晚上下班后的时间进行排查走访,最终锁定这起高空抛物系小区内一名3岁孩童所为。
当民警找到涉事小孩时,小孩直接承认是自己所为,但小孩的家长尚未意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拒绝承认并逃避责任。但民警没有简单地进行批评指责,而是以温和耐心的方式向其讲解高空抛物的危险及可能造成的伤害。最终,家长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民警保证今后会加强监管教育。
警方提醒 / 拒绝高空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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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低幼龄儿童,家长要看护到位
要告知孩子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帮助孩子正确认识到“高空抛物”不是玩乐,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伤害,也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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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要以身作则,杜绝“随手扔”行为
家长从自家阳台向外扔烟头、纸巾、垃圾袋等物品,会给孩子做不好的示范,可能导致孩子也将玩具、水果、石头等物品往楼下扔,给路人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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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排查隐患,加强安全防护
安装儿童护杆和钢丝较细、间距小的隐形防护网,对家中摆放的、儿童可能触及到的各类零散物品要及时清理收纳,防止儿童拿取后向窗外抛扔或发生伤及自身的意外。
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各小区物业公司,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定期排查易坠落物品安全隐患,如阳台花盆、外墙瓷砖、楼顶碎石等,并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宣传防范,安装高空监控,避免类似意外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