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于11月11日发布盘后公告,其称今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关于其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恒昱”)与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悦同盛”)之间的股权抵押担保事件有了最新结果。
公告显示,2023年4月17日,光恒昱将ST聆达3,50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嘉悦同盛,为铜陵市正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铜陵正丰”)与嘉悦同盛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后因债务人铜陵正丰未能及时清偿到期借款利息,且质押股票价值持续贬值并触发风控措施,而债务人未能依约追加债权人认可的足额担保物,因此债权人嘉悦同盛正式发函解除合同,宣布债权到期并要求还款。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前述质押股票采取了司法冻结措施,冻结期间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7年5月12日。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借款纠纷案件于2024年10月18日开庭审理。
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1、解除嘉悦同盛与铜陵正丰签署的《借款合同》,解除嘉悦同盛与被告铜 陵正丰、第三人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
2、铜陵正丰需偿还嘉悦同盛本金及利息共计约2.2亿元,利息计算至借款 实际付清之日止;
3、嘉悦同盛对光恒昱所持有的3,507万股聆达股份股票的拍卖、变卖、折 价款在确定的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公司(ST聆达)上层股东王明圣(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林宇嘉、林春良和联席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志煌对铜陵正丰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等。
据悉,光恒昱持有的ST聆达3,50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所持ST聆达股份比例60%。如若上述股份被司法拍卖或划转可能导致ST聆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铜陵正丰背后的三位合伙人为王明圣、林宇嘉和林春良。其中王明圣正是该公司的实控人。
光伏跨界企业“糟心事”不断
众所周知,自光伏行业进入下行周期以来,光伏产业链价格持续崩塌,甚至一度跌破企业的现金成本,不少企业陷入了“越卖越亏”的泥潭之中。
于是便有不少“家底子薄”的光伏选择暂时关闭产线,期望扛过这段寒冬,以待来日重整复产。ST聆达便是其中之一。
早在今年3月,数字新能源DataBM.com就获得独家爆料:金寨嘉悦的PERC生产线早在春节前已经开始停产,并且在短期内无法复工。
虽然ST聆达在消息发酵后发布公告称会在一个月后复工,但复工时间一延再延。最终在5月15日,ST聆达宣布金寨嘉悦继续停产。
在其三季报中,ST聆达称至9月中旬电池市场行情仍无根本性好转,其不得已开启了主动裁员,裁员的范围包括制造体系等核心部门的骨干员工。
同时ST聆达也直言,基于当前形势判断,短期乃至中期内金寨嘉悦几乎无复工复产的可能。
此外,由于上述光伏电池业务停产,导致了ST聆达今年前三季度销售收入锐减。
根据ST聆达的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其营收仅有0.49亿元,而净利润就亏损了5.7亿元。
根据ST聆达三季度财报数据计算,当前其负债率已达112.74%。
屋漏偏逢连夜雨。在如此艰难的局面下,ST聆达还面临着被债主追债,其二期TOPCon电池项目也被迫叫停。
10月21日,ST聆达发布公告称,其收到捷佳伟创及控股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捷佳创”)联合发起的《提货催告函》,捷佳伟创和常州捷佳创提出行使合同权利,将没收金寨嘉悦支付的全部定金101,240,743.37元(约1,0124.07万元),并声明将保留追索超出定金部分的呆料损失的权利。
对此,ST聆达表示,本次定金被没收事项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较大,公司在前期半年度报告中已确认损失68,890,338.05元(约6,889.03万元)的基础上,在第三季度报告中继续确认相关损失。本次定金被没收还可能会导致子公司金寨嘉悦二期TOPCon电池生产项目终止。
仅3天后,10月24日,ST聆达就公布了关于子公司二期项目(金寨嘉悦二期5GW TOPCon电池生产项目)暂时停工的公告。
ST聆达表示,鉴于该项目建设的所需资金需求巨大,同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运营效率,市场前景等实际情况,继续投资可能会增加公司的风险敞口,公司管理层决定暂时停止该项目建设。项目停工期间公司将采取一系列成本控制措施,以减少停工期间的维护成本和潜在损失。
除此之外,ST聆达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问题仍未消除,目前其已启动内部调查程序,同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汇报,目前等待调查结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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