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住宿行业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
全市住宿行业经营者:
2025年春节将至,宾馆酒店等住宿行业需求相对集中。为做好春节期间住宿行业价格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要求提醒告诫如下:
一、不得虚假标示。在平台网站、酒店大堂等醒目位置标明各类客房价格,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公示内容。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标价内容不清晰、不醒目的行为,将依法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
二、不得强制消费。提供餐饮或收费客房用品应清晰、醒目标明收费标准,对在标价之外加价的行为,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
三、不得价格欺诈。消费者入住时临时加价,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最高处以50万元罚款。
四、不得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对春节期间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的,最高处以500万元罚款。
请相关经营者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始终坚持诚信守法经营,以消费者为中心,认真对待消费者诉求,及时予以妥善处理。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职责范围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各类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 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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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丨赵蓓
责编丨罗雯心
编审丨黄睿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