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告知单

政务   2024-11-02 10:15   黑龙江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告知单

亲爱的城乡居民朋友:

为了您和您的家人医疗更有保障,生活更有质量,请您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时享受到医疗保障待遇。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已经开始,请居民朋友们尽快办理缴费事宜,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及待遇期限

(一)个人缴费标准: 1、普通居民(含学生、儿童)400元。

2、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参保160元。

3、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参保人员享受财政补助。

(二)缴费期: 1、集中缴费期: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参保人员享受财政补助,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延长缴费期: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参保人员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次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居民保待遇。

3、补缴期: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参保人员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之日3个月后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2025年7月1日之后,参保人员不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之日3个月后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二、缴费方式

(一)扫码缴费: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农业银行二维码进行缴费。

特别提醒,如用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居民医保费无需扫码,直接按照下方第四条缴费方式缴纳即可。

农业银行缴费二维码 

宝清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二)关注“宝清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居民医保缴费”→填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点击“下一步→选择“缴费档次”点击下一步,根据操作指引完成缴费。

(三)黑龙江税务缴费:关注“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完成缴费。

(四)职工个人账户代缴: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缴费:①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地方专区”→②选择“黑龙江省”→③选择“家庭共济”→④选择“共济账户绑定”→⑤分别填写授权人(职工本人)“联系电话”使用人(缴费居民)“身份证号”“姓名”“联系电话”选择“开始日期”点击“下一步”→⑥勾选“已阅读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⑦点击“提交”→⑧回到此页面选择“居民参保个账代缴”→⑨代缴年份选择“2025”点击“代缴”代缴成功。(五)银行窗口缴费:持缴费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域内任意农业银行、农商银行网点柜台办理缴费。

新参保及医保关系已暂停的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可到宝清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

三、政策新规

(一)起付标准

2024年11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域内住院起付标准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分别为800元、500元、300元,多次住院按就医次数每次住院依次递减100元,最低起付标准不低于200元,市域内继续实行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支付政策。异地长期居住备 案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按照市域内支 付政策执行,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住院起付标准 1200元,支付比例按市域内同级别医疗机构降幅20%,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起付标准1500元,支付比例按市域内同级别医疗机构降幅3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二)异地就医

2024年9月1日起:

1、开通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免备案服务,免备案按照自主就医政策执行,降低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在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市外无异地备案、非急诊且未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报销政策执行。

2、 开通省内生育住院免备案服务。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员,对于省内异地生育的医疗费“免申即享”,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在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市域内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执行。

(三)大病保险

2025年1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14500元,继续实行分段支付政策,普通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标准降低一半,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倾斜支付政策。

(四)建立连续参保和零报销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

建立对居民医保(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除外)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断保1年,降低一个百分点(计算日期从2025年起开始计算),累计降低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0%。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个百分点(累计日期从2025年开始累计);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个百分点(计 算日期从2025年开始)。连续参保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 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四、“龙江惠民保 2025版”

全省统一定价150元/年,最高享 400万元医疗保障,支持医保个人账户为家人购买。

适用人群: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惠民保缴费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2月20日。

保障时间:2025年1月1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

保障方案:

责任一 基本医保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100万元;

责任二基本医保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100万元;

责任三国内特定药品、海外特定药品、罕见病特定药品费用共享100万元;

责任四CAR-T治疗特定药品费用100万元。

具体保障详情扫描下方“龙江惠民保缴费二维码”阅读产品说明书并进行参保缴费。

龙江惠民保缴费二维码

医保咨询热线:0469-12393.


宝清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日




来源:宝清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李明明

统筹:于丽婷

审核:牟海彬

监制:潘杰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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