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优秀学生校极奖学金、优秀个人政策解答
在校园这片培育人才的沃土之上,优秀学生校级奖学金与优秀个人政策犹如璀璨星辰,照亮着学子们奋进的道路。这些政策不仅是对学生们卓越表现的高度认可,更是激励大家不断突破自我、追求卓越的强劲动力。
优秀学生校级奖学金,以其明确的评定标准和丰厚的奖励,吸引着众多学子为之拼搏;而优秀个人政策,则从多方面考量学生的综合素质,挖掘那些在学业、品德、社会实践等领域表现突出的佼佼者。它们共同营造了积极向上、竞争有序的校园氛围,今天就“优秀学生校级奖学金、优秀个人评选”进行政策解答。
问题一
学校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和评选条件是?
(1) 评选对象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
(2)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 任感强;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3.评奖学年无任何违纪处分及违法行为;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2023-2024学年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
5.同等条件下,退役复学(入学)学生,优先考虑。
问题二
学校评选要求及奖励标准是什么?
设立优秀学生校级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单项奖、自强不息奖、精神文明奖、文体积极分子共七项奖励类别。
1. 优秀学生校级奖学金:肯定学生优秀表现,促使其追求更好成绩;树立榜样,其经验、态度可启发他人;营造良好学风校风,表彰能形成积极氛围,推动全体学生竞争进步,提升学校教育质量。
(1)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元/年/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20%,按照学习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评选,评选比例为2%。
(2)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元/年/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25%,按照学习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评选,评选比例为5%。
(3)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元/年/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30%,按照学习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评选,评选比例为8%。
2.三好学生: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积极进取,而不只是关注成绩。优秀的三好学生能成为同学们效仿的榜样,促进良好风气形成。同时让学生为了荣誉努力提升自己。这种评选可以发掘和肯定学生的闪光点,激发学生潜力,为校园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推动教育目标更好实现。
学习成绩排名、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15%以内,满足条件者均可申请“三好学生”,并给予奖品奖励。
3.优秀学生干部:对学生干部自身而言,这是对其工作的认可与激励,能增强责任感和自信心,促使其更好地服务同学。对于其他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可作为榜样,展现领导力、沟通能力和奉献精神的价值。在学校层面,有助于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推动学生工作高效开展,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集体意识的提升。
(1)奖励标准为500元/年/生;
(2)成绩合格,取得2023-2024学年所有应修的学分;
(3)在同年级、同专业的所有学生中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为前50%以内;(4)评选比例为班级(或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总数的15%;
(5)担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
4.学习单项奖:表彰在某一学习方面有突出成就的学生,奖励标准为500元/年/生,在2023-2024学年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院级一等奖者;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取得名次者;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优秀者(480分以上)、六级考试通过者。
5.自强不息奖:一方面,它是对那些身处困境却不屈不挠、努力奋进学生的肯定。这些学生在经济、身体或家庭等不利条件下,仍坚持学业、追逐梦想,奖项是对他们精神的赞扬。另一方面,这能激励更多学生在面对困难时勇敢前行,传递正能量,在校园中营造不畏艰难、积极向上的氛围,让自强精神成为校园文化的闪光点。
奖励标准为500元/年/生。完成工作情况良好且学习成绩排名、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30%;家庭经济困难,但能自强自立,积极奋进、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集体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精神文明奖:它鼓励学生践行良好的道德规范,如礼貌待人、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等,有助于提升学生的道德素养。
奖励标准为500元/年/生。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救人、救灾、拾金不昧、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并受到服务组织、学院及以上单位表彰者。
7.文体积极分子:一是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文体活动,提升身体素质和艺术修养,促进全面发展。二是他们的热情能带动更多同学投入其中,丰富校园生活,营造活跃氛围。三是对其付出的认可,增强自信心和成就感。这有利于挖掘学生文体潜力,为校园文化建设注入活力,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竞争意识。
奖励标准为500元/年/生。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对开展体育锻炼、活跃文娱生活起到带头作用的先进个人。院级运动会破纪录或省、部级以上运动会(面向大学生)取得名次者,在院级各项文化活动比赛中获得第一名、在省部级以上各项文化活动比赛中获得名次的个人或团体(团体证书上写的第一个人的名字)
问题三
学校评选的程序是什么?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辅导员提交申请表,并附成绩单、综合测评排名表、学习成绩排名表、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2.辅导员老师审核申请学生相关材料后,以各班为单位召开班委会,采取民主评议的方式推选出初步推荐学生名单,并推荐至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审核;
3.各二级学院将评选结果在学院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学金及优秀个人的材料报学院评审小组办公室复核;
5.经学院评审小组办公室复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复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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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崔雨祺
责任编辑:王倩、马妍
指导老师:郭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