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龙岗某小区电梯监控在网络平台上直播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有人在直播平台上,用某小区名称的账号,直播某栋楼电梯实时监控视频。记者找到龙岗这个小区,多位居民表示不知道电梯被直播的事。
据报道,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该小区有人觉得,自己没做坏事,不介意被直播。也有人觉得,侵犯了隐私。而该小区物业表示,直播通知已发在该栋的业主群,工作日早高峰电梯特别繁忙,为方便住户了解实时电梯状况,规划出门时间,所以在早高峰时段进行直播。
那么物业此举是服务还是侵犯隐私权?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周爱荣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典还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以及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周爱荣律师认为,物业公开小区监控录像是否侵犯个人隐私,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首先,从监控范围来说:若监控摄像头安装在公共区域,如小区入口、走廊等,这些区域通常不被视为私人空间。因此,在这些区域拍摄的监控录像一般不会涉及个人隐私。然而,若监控摄像头非法安装或拍摄到了私人住宅内部,则可能侵犯居民的个人隐私权。其次,从使用目的来说,如果物业公司为了维护小区安全、防止犯罪等正当目的而使用监控录像,且未将录像内容用于其他非法用途(如泄露、传播等),则一般不会被认定为侵犯个人隐私。但如果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监控录像公开或用于其他非法目的,则可能构成对个人隐私的侵犯。
本案中,物业本意是为方便住户了解实时电梯状况,规划出门时间,所以在早高峰时段进行直播,但因为直播的受众是网上不特定大众,且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监控录像公开,我们认为侵害了业主的隐私权。
综上所述,物业公开小区监控录像是否侵犯个人隐私取决于多个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物业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监控录像的使用合法合规;同时,业主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维护自己的隐私权益。
本文源自: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