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起,《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新规)正式施行,明确“好评返现”“刷单炒信”等行为违法,商家可能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而参与刷单的个人,也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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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强化平台经营者责任
据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法官麦应华介绍,新规的目的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创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其最大亮点在于聚焦互联网生态,对当前互联网经济语境下出现的新型不正当行为进行界定,明确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框架下,有效衔接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看,新规对网络环境下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近年来出现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都进行了规制。”麦应华表示。
对于平台经营者来说,麦应华认为新规强化了其责任,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对平台内竞争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对滥用数据算法获取竞争优势等问题进行规制,防止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实施“自我优待”强制“二选一”等行为。
在新规出台后,商家若违反规定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同时,商家违反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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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中应提高警觉
抵制任何虚假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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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好评返现等行为保持警惕
对于新规的实施,广东杨治东律师也非常认同。他认为,新规的内容更加清晰,对商家、平台方更有指引性,也更有利于消费者理解、运用,以保护自身权利。
“新规鼓励和保护社会监督,个人也有权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涉嫌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些规定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杨治东说。
杨治东还认为,针对“好评返现”等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的行为,需要广大消费者一同参与才能有效打击,消费者们应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商家诱导。
“通过这些方式,消费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杨治东说。
典型案例:帮商家“刷销量、赚报酬”合同无效 两万元打了水漂
新媒体账号遭员工擅自吸粉引流
侵害网络虚拟财产权赔偿十万元
某文化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运营新媒体账号的公司。这些营利性账号,通过不断吸引公众关注,获得流量。每当账号中的文章被热烈讨论、点击量飙升时,公司便开通“流量主”功能,每月都有平台定期发放的“流量主”收益进账。
赵某某是这家公司的员工,负责打理公司的20个粉丝基数均过万的营利性账号。然而,赵某某却起了私心,他开始在一些热门文章的末尾,悄悄加上引人误解的引流链接,将原本属于公司的粉丝悄悄引向他的个人账号上。
公司很快发现了端倪:那些点击跳转后的文章,内容与原文如出一辙,但收益却落入了赵某某的口袋。
因此,公司认为赵某某盗取了本属于公司的“流量主”收益,严重损害公司利益,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他赔偿损失202470.24元。
裁判结果: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该公司的营利性账号具有一定价值,具有财产利益属性,属于网络虚拟财产,依法受法律保护。赵某某的行为一方面会让账号积攒的粉丝、流量被分割,导致经济价值降低;另一方面,转链与商业广告的性质类似,这需要取得公司许可并支付相应报酬,赵某某私自转链使得公司本应获得的商业收益落了空,侵害了公司对这些账号享有的网络虚拟财产权益,应对损失承担责任。
综合考虑赵某某因案涉侵权行为的获益情况等因素,法院酌定赵某某向某文化有限公司赔偿损失100000元。
审核|黄伙青
编审|徐 彬
编辑|张惠岚
来源|网络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