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根据《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现将2024年福建省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注册地为福建的开展重要数据(《规定》第三条)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
2024年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
请登录福建省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按要求在线报送,平台地址:https://app.fjwx.gov.cn/,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
未按期如实填报的,福建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相关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高松涛
联系电话:18965916338
审核|黄伙青
编审|徐 彬
编辑|张惠岚
来源|网信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