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优化城市道路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克什克腾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在经棚镇区以下路段设立“禁行街”,禁止未注册登记办理牌照的电动三四轮车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
应昌路与贡格尔街交叉路口至解放路与贡格尔街交叉路口
二、禁行车辆类型
电动三轮车(不包括已登记的黄色、蓝色牌照电动三轮摩托车)、 电动四轮车
三、禁行时段
全天24小时禁行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违反禁行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克什克腾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