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海南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
第二批博士管理岗的公告
海南大学,坐落于海南省海口市,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财政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作共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务院华文教育基地,为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大学(Z14)联盟、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博士管理岗共计29人。
(二)要求
1.具体岗位要求等信息详见附件1。
2.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3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若应聘人员在报考时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但可在3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公示文件),须在报考时提供学校开具的包含专业、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等内容的相关证明。境外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者须在入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入职时间:应届毕业生须在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后一个月内入职;在职人员须在拟聘任公示后三个月内入职。
4.“年龄要求”的“不超过35周岁”是指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
岗位待遇
(一)本次招聘岗位纳入人员总量管理,为员额人员,参照事业编制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二)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入职后享受20万安家费。
(三)提供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包括但不限于按学校规定执行的五险两金、年度体检、餐补和工会福利等。
(四)博士研究生入职后可申请办理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落户、租房补贴等(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
(五)学校有附属幼儿园和附属校医院优质的教育和医疗资源。
(六)支持员工的个人和职业发展,提供专业培训、继续教育、内部晋升机会等。
三
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熟悉高等教育、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律,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跨部门沟通能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国际化视野。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行政事业编制或员额人员及已与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在考试前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满足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条件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非毕业年度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系统:http://zp.hainanu.edu.cn/ (选择“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
报名系统只支持PC端,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
2.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佐证附件,2024年12月8日23:59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上传的佐证附件须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提交时请再次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名要求,因上传佐证无效或不符合岗位要求,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在招聘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我校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处理,请提前阅知(附件2)。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等情节严重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应聘、考核、拟聘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和考核
1.资格复审
考试之前进行资格复审,对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佐证进行现场审核。
2.面试考核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再进入考察环节。面试重点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语言表达、业务水平、相关专业技术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3.面试成绩计算
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评委人数,计算出应聘人员的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四)岗位分配及调剂说明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可以填报三个意向单位作为平行志愿(学院和研究院列表详见附件3),岗位分配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根据考核分数高低排名,确定人员分配顺序。
考核成绩前二十九名的应聘人员自动进入录取下一步程序,若第二十九名与第三十名成绩相同,则增加一轮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录取顺序。根据应聘人员三个平行志愿,分高者先行选择岗位(原则上优先选择第一志愿,依次类推)。若出现两位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相同且志愿相同的情况,则抽签决定选择岗位的顺序。若三个志愿岗位都已经被他人选择,则该应聘人员本轮分配轮空,等待下一轮分配和调剂。第一轮岗位分配结束后,人事处向应聘人员公布仍有岗位空缺的学院名单。暂未分配到岗位的应聘人员,按照考核成绩高低排序,参与第二轮分配与调剂,从空岗学院名单中重新选择岗位。
在第二轮分配与调剂时,由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意向,参考具体学院需求和应聘人员专业背景及个人能力等情况,酌情安排岗位。若应聘人员意向岗位轮空且拒绝调剂,可等待递补机会(详见递补说明)。
(五)心理测评、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心理测评、体检、考察人选。心理测评、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
心理测评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递补其他人员。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心理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学校通知办理报到相关手续。若公示后因个人原因无法报到入职,须由本人向海南大学人事处提交书面声明,声明须明确本人放弃入职该岗位。对无法报到且拒不配合出具放弃声明的应聘人员将予以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递补说明
本次招聘可从报考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递补人员及递补顺序。递补人员按照排名先后选择可递补的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两轮统一递补,两轮递补过后若仍有空缺岗位,则该岗位取消。
(八)其他说明
1. 日程安排
2.公示和通知
招聘过程中,所有面向应聘人员的公示和通知均在海南大学的人才招聘网站(https://hro.hainanu.edu.cn/rcw/rcwsy1.htm)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咨询方式及时间
(1)报名系统技术服务:
0898-66293262,330003@hainanu.edu.cn,徐老师
(2)招聘内容:
0898-66271136,rscgkzp@hainanu.edu.cn,王老师
(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 - 12:00,下午3:00 -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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