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短期公告(第二批)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已经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五)年龄要求为:专任教师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专职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专职辅导员岗位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就读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高校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计算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
二
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1月13日9∶00-11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11月13日9∶00-11月21日16∶00;
3.陈述申辩:11月13日-11月2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1月13日9∶00-11月21日18∶00;
5.缴费确认:11月13日9∶00-11月2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须在“考生简历(含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栏详细填写学习及工作经历,D02/D03岗位另须填写学生干部、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为短期招聘岗位,B岗位、D01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D02岗位、D03岗位开考比例为1:5,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11月23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11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时间
各阶段考试具体的时间提前在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jsit.edu.cn/rsc/)进行公告。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1.短期招聘专任教师岗位(B岗位),考核方式为:①技能测试;②试讲,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技能测试。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当天公布。技能测试结束后,在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试讲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参加试讲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www.jsit.edu.cn/rsc/)公布。
(2)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3)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将加试笔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员,末位有多名同分者,一同进入。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www.jsit.edu.cn/rsc/)发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同时公布进入技能测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计算方法一(含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计算方法二(不含笔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试讲成绩亦同分,采用试讲加试确定排序。
2.短期招聘专任教师岗位(D01岗位),考核方式为:①技能测试;②面试,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技能测试。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技能测试结束后,在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www.jsit.edu.cn/rsc/)公布。
(2)面试。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办法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或网址(https://www.jsit.edu.cn/rsc/)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将加试笔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员,末位有多名同分者,一同进入。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www.jsit.edu.cn/rsc/)发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同时公布进入技能测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计算方法一(含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方法二(不含笔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面试成绩亦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3.短期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D02-D03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①笔试;②技能测试;③面试。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
①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②笔试时间将在在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jsit.edu.cn/rsc/)另行公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③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jsit.edu.cn/rsc/)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D02岗位、D03岗位按拟聘用人数1:5,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技能测试。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包括放弃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
(2)技能测试: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技能测试结束后,在测试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的方式折算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3)面试: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办法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或网址(https://www.jsit.edu.cn/rsc/)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面试成绩亦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二)资格复审
考核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具体安排将在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jsit.edu.cn/rsc/)公布。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后续考试资格。
1.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由应聘人员当前所属党组织开具。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②有效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③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不含二级学院)出具的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未就业);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4.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5.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还须提供以下第(1)项或第(2)中的对应岗位要求的一项材料:
(1)学生干部经历:校级以下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所在学院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工作经历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须注明专职辅导员),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其他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考生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资格复审无法提供材料原件、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应聘的,均作为放弃应聘处理。
四
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
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30天)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学校取消录取或聘用资格。
六
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0-83296816
七
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0-83292005
八
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九
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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