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时事   2024-11-02 23:00   山东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第七十九、八十条之规定,以下70人驾驶证或者实习车型准驾资格被依法注销,驾驶证未收回,现公告其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实习车型作废。

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明细表

来源:潍坊车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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