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
喀什地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启动仪式
在喀什市老远方电动自行车交易市场举行
目前
自治区首批拨付喀什地区840万元
喀什市老远方电动自行车交易市场。喀什地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张宇航 摄
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祝贺香出席启动仪式,新疆新能源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行业协会会长吕高杰在活动中致辞,自治区商务厅、喀什地区、喀什市相关领导出席活动,电动自行车经销商企业、消费者等代表参加活动。
仪式上,喀什地区商务局相关负责同志解读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
据了解,此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在喀什辖区(不含兵团)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新电动自行车新车,每辆电动自行车给予500元补贴;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给予一次性600元补贴,此项补贴是立减的方式给消费者补贴,企业先垫资,在7个工作日内政府直补给企业。
消费者吾斯曼·买买提推着新换的电动自行车高兴地说:“到了现场之后,我看到有几款电动自行车的外观很好看,续航也不错,政府补贴之后,价格也不贵,我就换了一辆。”
来源:喀什地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张宇航
主编:汪玉珍 责编:杨进财 编辑:祁世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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