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文摘   2024-12-03 18:02   陕西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每人一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毕业年度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在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的,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和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见习生活补贴17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30元。见习单位接收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留用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对于各类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于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责编丨张   强
审核丨贾红霞
来源丨宝塔区人事和就业培训服务中心

宝塔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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