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16050元集体补助资金计入南寨砭村和杨家岭村227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养老金账户,标志着延安市宝塔区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主要筹资渠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宝塔区人民政府组织人社、财政、税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制定集体补助试点方案,多次赴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广、一事一议、一村一策”的原则,选择党组织坚强有力、经济基础好、群众意愿高的村(社区),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反哺组织成员,提高缴费水平,提升保障能力,实现群众得实惠、集体增合力、经济促发展、养老有保障的多赢目标。
01.
补助现场会
02.
补助公示
下一步,宝塔区将进一步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做法,把推行集体补助城乡居保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配套,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与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推动城乡居民共同富裕。
编辑丨高霞
审核丨马嫣
来源丨区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