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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护苗”工作,清除各类文化垃圾的不良诱惑,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请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护驾保航。
扫黄打非是文化市场管理的一个专业术语,是一项执法活动,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文化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
扫黄:指扫除有黄色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网上淫秽色情信息等危害人民身心健康、污染社会文化环境的文化垃圾。
打非:打击非法出版物,即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你知道什么是
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吗?
打击网上网下有害出版物和有害信息,铲除制作传播有害出版物、有害信息的源头。
严厉打击网上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的互联网企业、机构和个人,倡导文明上网、绿色上网。
严厉打击非法有害的少儿出版物,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打造绿色、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
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和假记者。清查各类非法报刊采编机构和非法互联网报刊。打击侵权盗版违法行为。严厉惩处利用非法学术性期刊或网站实施诈骗活动的行为。
请家长协助孩子调整作息时间,逐步减少晚上的娱乐活动,确保每天有足够的睡眠时间,以便更好地适应学校的作息制度;鼓励孩子们参与户外运动,增强体质,为新学期的学习生活打下良好的身体基础。
含有下列内容的违禁出版物: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盗用、假冒正式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义及买卖书(刊、版)号出版的出版物。
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公开销售的,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
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承印者以牟利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单位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擅自印刷、复制的境外出版物和非法进口的出版物。
1.作为家长,应多与子女沟通,实时了解子女情况,积极宣传教育引导;为孩子选择合适的课外读物,指导孩子课外阅读,教会孩子文明用书;教会孩子文明上网,远离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低俗文化等不健康网站。
2.作为青少年,应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识别能力。学生应该增强自身的自控能力,自觉远离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低俗文化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游戏软件、“口袋书”图书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黄打非”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让我们行动起来,
积极参与“扫黄打非”,
传播文明,引领风尚,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保护知识产权,
高举“护苗”大旗,
共同构筑起一片“精神防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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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扫黄打非
责编 | 温鹏飞
编审 | 王雪桥
审核 | 富 饶 孙云鹏
监制 | 张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