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示!事关新洲物业费

企业   2024-11-14 18:58   湖北  

近日,
湖北省鑫阳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发布
《新洲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定价

社会稳定风险征询意见公示》

新洲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定价
社会稳定风险征询意见公示

1.概要
新洲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定价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五级:有电梯,2.3元/平/月;无电梯,1.8元/平/月。
四级:有电梯,1.85元/平/月;无电梯,1.40元/平/月。
三级:有电梯,1.55元/平/月;无电梯,1.10元/平/月。
二级:有电梯,1.15元/平/月;无电梯,0.85元/平/月。
一级:有电梯,0.90元/平/月;无电梯,0.65元/平/月。
注:1.具体执行收费标准可在各等级基准价基础上浮动,上浮最高20%,下浮不限。

2.计算方法:有电梯:收费标准=定价成本+利润+税金,三星级服务收费标准为1.55元/平方米/月,定价成本为1.41元/平方米·月,综合考虑成本利润率7%,增值税率3%;无电梯:按照市场调查结果测算,一星级服务收费标准为0.65元/平方米/月,有电梯、无电梯其它星级标准参照武汉市和网类地区标准及相部价差30%左右计算.
上述各级别收费标准,较新洲区现行标准均有不同程序下降,有电梯降价金额为0.30-0.90元/㎡.月,降价幅度为25-29%:无电梯降价金额为0.05-0.90元/m·月,降价幅度为7-33%。较江夏区、黄陂区标准均略低,有电梯金额在0.05元/㎡月以内,幅度4.17%以内:无电梯金额0.10元/m月以内,幅度8.3%以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新洲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定价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该决策实施的了解程度;
(2)对该决策实施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3)对该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4)对该决策实施的态度。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决策实施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15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单位
调查单位:湖北省鑫阳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10号
联系人:魏工
邮箱:37971062@qq.com

5.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

湖北省鑫阳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你们小区物业费是多少呢?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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