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宁波市第三届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学术   2024-10-16 17:14   浙江  


 为进一步总结全市律师和劳动关系协调员在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的先进经验,推动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水平,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协决定举办宁波市第三届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0日期间,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和各级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办理终结的劳动争议案件,包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案件,以及劳动争议非诉讼法律事务。案例申报人须为案件主办或承办人,每位律师或调解员仅限提交1篇案例。


二.征集标准

(一)申报案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案例争议焦点、法律问题、案件效果等在劳动关系领域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新颖性。

(二)申报案例在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单位用工管理等方面,具有良好社会影响,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申报案例观点明确,思路清晰,逻辑缜密,工作扎实,效果显著,对同类案件办理具有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

(四)申报案例如系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原则上应当是申报律师胜诉的案件,败诉案件需要附具特别说明。


三.格式要求

申报案例由“标题、内容摘要、案情简介、办理过程、裁判结果、案件评析”等部分组成,总字数不超过5000字

(一)标题一般为“A诉(与)B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二)内容摘要部分应当全面、清晰、规范简述案件基本情况、办理特色做法及成效等,字数不超过300字

(三)基本案情部分(案情简介、办理过程、裁判结果)应当对案件事实进行概述,字数不超过3000字

(四)案件评析部分可包含法条援引、办案心得等内容,重点围绕案件具有指导意义的争议焦点或分歧意见,阐述其适用法律解决争议焦点过程中,创造性解释、揭示或阐明新的法律适用规则方面的理念、方法和典型意义。包括但不限于本案所解决的法律争议焦点问题、代理的思路和方法、本案例的指导意义、类似案例等。应当充分揭示案例体现的裁判规则、代理理念与策略方法等,对实际操作具有指导、参考和启示意义;

(五)案例涉及人物、单位应隐去名字、名称,如“姓+某”“某+公司”等。


四.时间安排

(一)征集报送即日起至10月30日):申报人按照撰写格式要求,提交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申报材料(见附件)。

(二)初审复评11月1日至11月15日):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选出十佳典型案例和若干入围案例。

(三)结果公布11月16日至11月30日):组织单位公布十佳典型案例和入围案例名单,并给予申报人适当奖励。

(四)宣传展示12月份):主办单位适时以召开座谈会、组织媒体宣传、汇编案例手册等方式,予以展示宣传。


五.报送方式

征集案例以word文档、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邮件名称以案件承办人姓名(合办案件请注明每位承办人员)、所在单位、案件主标题命名,各要素之间用“-”连接。例如:“王XX-XXX律师事务所-A诉(与)B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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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13567436610,邮箱:382816544@qq.com。



编辑:市律协秘书处

宁波市律师协会
承担律师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会员开展律师理论研究活动,对会员进行专业培训,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举办会员福利事业,开展对外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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