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局之正官综合论
《御定子平》之正官论
【001段】正官者,阳遇阴克,如甲见辛、乙见庚之类。万物必相制而后成,官者,管也,治也。木断而成材,金镕而成器,五行之正理,阴阳之妙用也。故子平之有正官,犹医家之有正治,寒则用温,热则用凉,凡以求其正而已矣。
【002段】然而正官之格,最为难得,必提纲既有正克,而四柱复有助之之神,又不僭其权而夺其用,故曰“正官”。否则官旺身衰,必赖印以生身,则取用在印,即以印取格矣;或官轻身旺,而遇财以生官,则取用在财,又以财取格矣。且有正官太多,官多即作杀论,是假杀为权之格也。四柱重见伤官食神,克制官星,是又伤官之格也,概不在正官之例。盖必日主和平有气,而四柱财印伤食,虽无所不有,然较轻量重,总不如正官之得力,方为真格。
【003段】然其要总以身旺为主,盖吾身既旺,则精神魅力,足以受其钤制,听其约束,以之遗大投艰而不难。若官强身弱,则器小而受盈,德薄而任重,其患且有不可胜言者。《易》曰:“负且乘,致冠至”,此之谓也。故《继善篇》云:“身弱遇官,得后徙然费力。”《集说》云:“官贵太盛,旺处多虞。”故身弱者,必行身旺之运,而后发也。
【004段】盖正官之所喜者有二:曰印,曰财;所忌者有二:曰杀,曰伤。大约身不甚旺者,急宜用印;身甚旺者,大宜用财。盖官能生印,而印复生身,则日元愈有力矣;我能用财,而财复助官,则官星益有曜矣。如己土生于寅月,寅中甲木为正官,而四柱又见丙丁,官既生印,印复护官,故云“正官”。又如甲日,用辛为正官,生于八月,辛金旺酉,日主带印,则身既强旺,足以胜官之任,其格方真。故《子平举要歌》曰:“正官最喜见财星。”《六神篇》云:“正官佩印,不如乘马。”马即财也。由是论之,则正官之需财,更甚于用印矣。但正官带财,只宜于年月干上,略带生扶之力,方不侵正官之格耳。所谓“煞与伤之忌”者,何也?盖正官如尹正,如本辖,如正人君子,方将任之专而信之笃,而不意有七杀以挠其权,有伤官以掣其肘,于是正官之才不得展,而正官之用不得伸。故《举要歌》云:“大抵官星要纯粹,正偏杂乱反无情。”《继善篇》云:“岁月时中,每怕官杀混杂。”盖甚恶伤官也。
【005段】然苟有合杀制杀之神,则反足以张官之威,而助官之势。合杀者,杀远杀轻,旁有他神合而去之,则煞固未尝混我之正官,而侵我之本职也。制杀者,官杀杂见,或重犯官星,而其中适有伤食介乎其间,则杀方且屏息摄伏而不敢肆,而官之用益伸,其功名更为赫奕,复何恶于伤,复何恶于杀哉!故《碧渊赋》云:“官杀混杂,身弱则贫;官杀相停,合杀为贵。”《集说》云:“重犯官星,只宜制伏。”此之谓也。
【006段】抑又有说焉,正官固取提纲,然《碧渊赋》云:“年月官星,早年出仕;日时正贵,晚岁成名。”盖日时若得官星入格,亦可取贵,去留舒配,是在知变者矣。
公子羽眉批:
《神峰通考》之正官格
楠曰:正官者,何以言之?盖以阳见阴,阴见阳,故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如人之一夫一妇之有配对也。何以谓之官?盖官者答也。如人焉,必须官管,然后循规蹈矩,居仁由义,不敢放逸为非,故为制我身主之宫也。然月令提纲之官,若我之本府太守本县之令尹也。但当服其管,则岂能用之。故凡月上官星,世无用官之理,如此将如取用?但或止有官星一点,日主又旺,则官星轻而日主弱,运行官旺最为奇。譬如府县官,是我之主也。今主人弱也。当以财生之,行官运以助之。若行印运,则又泄弱官星之气。若官星犯重,日主根弱,克制日干太重,则不曰官星,而曰七杀也。七杀克身,则伤官食神,以制其官杀也。大抵用月上官星,要官旺,官旺方好取用。要官星有病,各因病而药之,官旺官多,喜食神以制去之,官星气弱,喜财神以生之,官旺之运以助之。若日干官星二者,纯和无病,俱是平常人也。若岁日时上虚官,用之十有九贵。然官为扶身之本,夫人非官,则放于礼法之外,故官星不宜破损,而亦不可用也。惟官星太弱太旺,方为有病,因其病而药之,斯可作为用神而论祸福也。
《继善篇》云:有官有印无破,作廊庙之材。
楠曰:旧洋谓有官有印,乃杂气所藏官印也,牵强不可从。或曰:有官有印,盖言人命中有官星印绶双全者,更无刑冲破害之物,破伤官印贵气之物,则官生印,印生身,其人必是廊庙栋梁之大材。此说可从。盖乙生辛月,丁生亥月,己生寅月,辛癸生巳月,皆官印两全,何必拘于杂气两全乎。况杂气喜冲破,谓之无冲可乎?
古歌云:正气官星月上推,无冲无破始为奇。中年岁运来相助,将相公侯总可为。
补曰:正气官星,谓阳见阴、阴见阳,如六甲日生酉月、六乙日生申巳月、六丙日生子月、六丁日生亥日之类,乃月正官也。柱中无冲刑破害,功名显达,始为奇特,下文云“登科甲第,官星临无破之宫”是也。中年岁运遇财星印绶,身旺之助。更无刑伤杀杂,则台阁可登。古歌云“官印相生临岁运,玉堂金马作朝臣”是也。
司马季主云:真官时遇,早登金紫之封。
补曰:真官时遇,谓真正官星,遇于生时,正《渊源》所谓时土正官格是也,必早得腰金衣紫之贵。解时作月令之时,非生时之时。又于时正官格,删而去之,则非也。若以此时遇为月令之时,则《喜忌篇》云:“偏官时遇,造微论之时”,遇官星生旺位,亦可谓令之时乎?牵强不可从。
强都宪造,乾造:辛未 乙未 丁未 辛亥,
亥中壬水,为丁火正官,则真官为主时之遇也,有准矣。
《通明赋》云:禄得天时,奇花生于金带。
补曰:
禄得天时,乃时干得正官,而且见其言之禄,必有奇花金带之荣贵。与上文大同而小异。解谓禄马为官,则是为天时即干,则泛而不切。曰天下,则年月亦在其中矣,于时干,则隐而晦矣。
都御史造,乾造:癸未 乙卯 丙子 癸巳,
此造时干,以癸水为官,而建禄于子,官印相生,则天时为时干,不可泛言天干也明矣。
乾造:甲午 丁丑 壬辰 乙巳,宜黄县刘景八公富命.生生活巳格
楠曰:
壬生丑日水源深,叠叠财官共拱临。水入巽官寻贵格,陶朱之富异乎人。
壬水生临丑月,水寓根源,四柱财官七杀太旺,此造本难寻究。盖得巳时,水入巽宫,合起金局,盖壬水能生甲乙木也。甲乙木不生丙丁火也。且四柱纯粹,并无间隔,上下相亲,正作生生不巳格看。所以行东南西北俱美,宜邑第一富人也。寿高五福,盖得时上有庚金印星也。
坤造:癸卯 甲子 乙巳 癸未,富夫女.克制克星格
楠曰:
乙未逢庚便作夫,伤庚丙火气盈余。火神未上重相见,见火伤庚寿必殂。
乙木生于子月,用巳中庚金为夫星,则夫星得生于巳也。所以富出红缕,原日主不弱,能任夫星。不合遇入丙寅,夫星克制重重,患瘵死也明矣。
坤造:辛丑 乙未 戊戌 庚申 ,贫夭女.见夫受制格
楠曰:
夫星子宿两星期,最是夸苗实不成。枯木不堪金过克,早行金运寿先倾。
戊生未月,乙木夫星透出,俗儒推其夫明子秀,不知乙木被金破之。未中乙木,被丑中辛金破之,夫星受制太过,虽有庚金子星,夫星既制,子安可生乎?大运入酉,乙木损重,自缢死矣。
坤造:壬戌 辛亥 甲子 丙寅,贵而早寡.金轻火重
楠曰:
夫明子透透天干,运入西方福自完。最恨南方金受制,不堪镜破舞孤鸾。
甲木生亥月,夫子星透天干,日主有根,乐堪任矣。夫何夫星颇弱,运入西方星生旺之地,夫登科甲,官至御史。运入南方,火制辛夫太过,入未夫死而孀居也。丙午火气盈甚,带疾而终验也。
坤造:丁巳 戊申 丁巳 乙巳,夭女.官轻制重,
楠曰:
丁逢戊土太重重,壬水重遭克制凶。戊运不宜重见土,中间早已失行踪。
丁火,以壬水为夫也。夫何戊土四重,克制太过,虽巳有庚金,亦不能生之,大运入戌,又见戊土,一勺之水,岂胜众土之攻乎?患瘫疾而死,盖为丁火身衰,见土泄弱精英也。
坤造:丁酉 壬寅 辛巳 丙申,贵女命.去留官格,
楠曰:
杀星得制独留官,官杀相停两得安。最喜南方官旺也,时师莫作等闲看。
辛金生寅,本畏丁火为杀,得丁壬化之。更畏丙火官星太重,喜有申中壬水,冲去月上丙火,独存时日丙火为夫星。原夫星气弱,喜行甲乙丙丁旺夫之地。夫作廉使,其贵宜矣。
坤造:甲辰 甲戌 癸未 壬戌,孤夭女.土重木轻格,
楠曰:
癸生戌月土重重,甲制干头返有功。大运不宜重见土,再行土运寿年终。
癸水生戌,夫何年月日时俱有土旺,水强进气,亦不能胜众土也。早行壬癸,水滋木旺克土。母夫家富,但四库太多,生子不良。运入未字,土神太重,呕血而死。
坤造:丙午 辛丑 甲戌 己巳,
楠曰:
甲木逢辛本作夫,庚辛夫旺木神桔。岂宜再入西方运,孤苦贫寒寿早殂。
甲戌日主,四柱官杀太盛。本以官星为夫也,夫星太旺,变为克身之杀也。运入西方,官杀重见,克子夫淫贱,为身不由己,而从人也。运入申运,杀重死矣。世入不知,谬以八败而责其不美,殊不知八字本然不美也。
坤造:癸丑 己未 戊辰 庚申,贫夭女.命未轻制重,
楠曰:
戊土分明赖木扶,木星入库两模糊。不堪再入西方运,贫夭应知赋禀枯。
戊土生未,未星入墓,再加丑字冲之,辰中虽亦有乙木,庚申金帖克牛山之木,安得为美乎?运入西方,绿窗贫女,夫出远游,入酉会金,损伤乙木夫
星服药而死,宜矣。
坤造:庚午 戊寅 己酉 甲子,
先富后孤贫.夫弱被制格。
楠曰:
己生寅月正初旬,木嫩逢金太损神。运早北方夫子秀,西方运入受孤贫。
己生寅月,甲木夫星得禄,岂不美乎?夫何生在立春后一二日,甲木柔嫩,年上庚金露出,酉中又有辛金,其木极衰矣。早行丙子乙亥甲运,衰夫得生。旺夫生子,富足金珠。一入西方运,夫星受制,夫子俱死,而孤贫也。
坤造:丁巳 丁未 乙未 庚辰,
布政妻命.火重金轻,
楠曰:
乙逢庚旺旺夫星,火重伤金理自明。自信柱中夫子秀,重重封赠岂常人。
乙木未月,夫子两星明透。且日主有根,则夫子两星能任矣。运入西方,相夫相子,俱登云路。运入北方,见水破火存夫,享受褒封,其理然也。
《子平真诠》论正官
三十一、论正官
官以克身,虽与七煞有别,终受彼制,何以切忌刑冲破害,尊之若是乎?岂知人生天地间,必无矫焉自尊之理,虽贵极天子,亦有天祖临之。正官者分所当尊,如在国有君,在家有亲,刑冲破害,以下犯上,乌乎可乎?
公子羽眉批:
北平市长周大文命:乙未 己丑 壬午 癸卯,杂气官印格,丑未冲化墓为库反为喜。
乡长小富 坤造:庚戌 己丑 壬辰 癸卯,
行政院长胡汉民命:己卯 丙子 丙寅 丁酉,伤官见官、子卯刑、伤官伤尽。
以刑冲破害为忌,则以生之护之为喜矣。存其喜而去其忌则贵,而贵之中又有高低者,何也?以财印并透者论之,两不相碍,其贵也大。如薛相公命,甲申、壬申、乙巳,戊寅,壬印戊财,以乙隔之,水与土不相碍,故为大贵。若壬戌、丁未、戊申、乙卯,杂气正官,透干会支,最为贵格,而壬财丁印,二者相合,仍以孤官无辅论,所以不上七品。
若财印不以两用,则单用印不若单用财,以印能护官,亦能泄官,而财生官也。若化官为印而透财,则又为甚秀,大贵之格也。
公子羽眉批:
孙宝琦:丁卯 甲辰 丙子 丙申,杂气官格、官印相生,生平清廉,清贵,北京政府国务总理。
孙中山总理(施惕君《子平玄理》):乙丑 丁亥 丁酉 壬寅,清贵,官印相生。
如金状元命,乙卯、丁亥、丁未、庚戌,此并用财印,无伤官而不杂煞,所谓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
经济委员 杜月笙命:戊子 庚申 乙丑 壬午,兼用财印。
然而遇伤在于佩印,混煞贵乎取清。如宣参国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干用清,支会水局,两辛解之,是遇伤而佩印也。李参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杂,乙以合之,合煞留官,是杂煞而取清也。
至于官格透伤用印者,又忌见财,以财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适以护伤故也。然亦有逢财而反大贵者,如范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支具巳丑,会金伤官,丙丁解之,透壬岂非破格?却不知丙丁并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财去,以丙制伤而官清,无情而愈有情。此正造化之妙,变幻无穷,焉得不贵?
至若地支刑冲,会合可解,已见前篇,不必再述,而以后诸格,亦不谈及矣。
三十二、论正官取运
取运之道,一八字则有一八字这论,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略言之。变化在人,不可泥也。
如正官取运,即以正官所统之格分而配之。正官而用财印,身稍轻则取助身,官稍轻则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杂煞,不可重官。与地支刑冲,不问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正官用财,运喜印绶身旺之地,切忌食伤。若身旺而财轻官弱,即仍取财官运可也。
正官佩印,运喜财乡,伤食反吉。若官重身轻而佩印,则身旺为宜,不必财运也。
正官带伤食而用印制,运喜官旺印旺之乡,财运切忌。若印绶叠出,财运亦无害矣。
正官而带煞,伤食反为不碍。其命中用劫合煞,则财运可行,伤食可行,身旺,印绶亦可行,只不过复露七煞。若命用伤官合煞,则伤食与财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此皆大略言之,其八字各有议论。运中每遇一字,各有研究,随时取用,不可言形。凡格皆然,不独正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