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关于“网络中立”问题再次出现新的进展。据法媒报道,1月2日,美国联邦上诉法院裁定,废除网络中立原则。三位法官认为,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没有足够的权力强制执行这一原则。
“网络中立”原则意味着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不得根据内容调整数据传输速度,确保理论上互联网的平等访问。该原则得到了大型数字平台和许多非政府组织(NGO)的支持。若没有这一原则,电信公司便可以限制某些网站的速度,甚至对其进行审查,同时优待其他服务。
2017年,时任共和党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在任时废除了这一原则,但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在去年4月重新恢复了这一政策,并以三票(民主党)对两票(共和党)的投票结果通过,重新确立了奥巴马政府在2015年所通过的法规,拜登政府也支持这一政策。
当时,时任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杰西卡·罗森沃塞尔(Jessica Rosenworcel)表示:“每个消费者都应该拥有快速、开放和公平的互联网访问。”她补充道,这一原则“确保了在线时,你可以随心所欲地浏览,而不必担心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替你做出选择”。
美国电信行业的游说组织USTelecom(包括AT&T、Verizon等大型电信公司)在声明中表示,这一裁定是“美国消费者的胜利,将推动更多的投资、创新和竞争,促进数字市场的发展”。然而,非政府组织方面却表达了强烈的不满。Free Press副总裁马特·伍德(Matt Wood)认为,法院的裁决“令人失望”,并且“在各个层面上都是错误的”。他在社交媒体上表示,特朗普将因此“逃避保护互联网用户免受不道德商业行为的责任”。
计算机与通信行业协会(Computer & Communications Industry Association),该组织包括亚马逊、苹果、谷歌母公司Alphabet和Meta(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等大型科技公司,一直支持“网络中立”原则,认为这是为了“保护互联网的开放访问”。这些大型公司,尽管其高层近期向特朗普表达了支持,但截至目前尚未对法院的裁决作出反应。
无论未来如何发展,“网络中立”原则在美国似乎不会完全消失。一些美国州,如加利福尼亚州和科罗拉多州,已通过自己的法律保障这一原则的执行。在欧洲,“网络中立”原则自2015年以来便已被法律保护。
(欧洲时报/ 阿卡 编译报道)
编辑: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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