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4年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骨干幼儿教师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招聘岗位要求的所需资格、证件等,须在2024年11月25日前取得。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9:00—12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1:00—12月5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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