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公安局
关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通告
一、严禁散布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谣言。
二、严禁制售假票、假证,严禁倒卖门票。
三、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期间,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区域销售、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节会活动场所。
四、2月2日16:30-21:30,天空剧院、金滩燃放场焰火燃放场所周围区域所有建筑物顶层不得站人观看,不得向周围投掷物品;禁止翻越物防线和跨越警戒线进入管制区,观看晚会的观众须持票有序接受验票和安检。
五、禁止未经备案在活动场所上空放飞无人机。
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浏阳市公安局
一、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航空器。
三、2月2日0时至2月2日24时,福蛇迎春--新春焰火晚会涉及区域(西北环线-金沙路-天马路-浏阳河东路-李畋路合围区域)及周边500米范围区域为大型活动核心区域,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未经批准,严禁飞行闯入。
四、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浏阳市交通运输局
为切实保障我市2025年2月2日“福蛇迎春2025年新春焰火晚会”期间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浏阳河相关水域实施临时水上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5年2月1日12:00—2月2日24:00。
二、管制水域
天空剧院、金滩燃放场上下游1000米水域。
三、注意事项
1.管制水域禁止各类船舶、排筏等水上器具(工作船舶除外)停泊或航行;
2.管制水域禁止游泳、垂钓,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管制水域及附近水域船舶、排筏等水上器具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