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食品添加剂不得再使用
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于2月8日正式实施。新国标规定:
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不得在各类食品中使用。
罐头类食品中不得使用防腐剂,主要涉及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稳定态二氧化氯等食品添加剂。
面包、糕点以及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中不得使用防腐剂脱氢乙酸,且着色剂柠檬黄不再允许在蛋糕夹心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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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器外部应有明显标识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有新规
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4917-2024《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界定了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的术语,规定了散装运输容器基本要求、清洁、维护和管理,运输作业,记录等卫生要求。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容器应采用食品专用容器,应在容器外显著位置明显标识“食用油专用”或“食品专用”字样,容器内外均应干净卫生。
运输非食品的容器不应运输食用植物油。
用于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的集装箱液袋为一次性使用容器,不应重复使用。
应确保运输容器不渗漏、不泄漏,食用植物油不受到污染,且便于装卸及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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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房产分割等婚姻家庭纠纷
司法解释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将于2月1日起施行。其中包括: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挥霍”。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股东可用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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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不得配合公司实施财务造假
《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自2月15日起施行。其中规定:
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不得有配合公司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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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公布
对异地商会名称等严格审查
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通知》要求民政部门、社会工作部门、工商联明确审查职责,加强审查协同,对异地商会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格严格审查,对成立必要性和运作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在要件审查方面,对发起人资格、负责人人选、名称、会员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通知》明确了工商联作为异地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对作为团体会员加入工商联的异地商会加强联系、指导和服务。推动民政部门、社会工作部门、工商联加强信息共享。加强对异地商会的引导教育、政策培训,促进异地商会自主运行、规范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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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调整认缴出资期限”“职业闭店人”“公司注销难”等问题最新办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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