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额济纳旗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投诉举报的公告

2024-07-22 23:31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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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旗生态环境、群众生活环境,集中整治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全力筑牢生态安全底线,额济纳旗将在全旗开展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为提高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实效,现将重点整治问题、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一)城乡垃圾处置方面。

结合《关于开展2024年擅自倾倒垃圾问题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和《阿拉善盟2024年城镇建筑垃圾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以下工作。
1.未经审批受纳城镇垃圾。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农田、林地、草地、河塘、滩涂等设置垃圾消纳场等未经审批受纳垃圾,未将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假借综合利用之名、行非法消纳之实等行为。
2.城镇垃圾收运处置不规范。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等行为。
3.垃圾处置审批(核准)违纪违法。城镇垃圾消纳场的审批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利用审批权力入股、分红、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问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垃圾处置审批(核准)文件等行为。
4.城镇垃圾非法运输。组织“黑车”(未经审批、核准、备案的单位和个人)非法运输、垃圾产生单位或个人将垃圾交由“黑车”运输等行为。
5.垃圾非法倾倒、抛撒滴漏。运输车辆擅自将垃圾乱倒在非指定消纳区域内、跨区域偷倒及城镇垃圾向城区周边、背街小巷、农村牧区倾倒等行为;运输车辆车轮带泥行驶污染道路或运输过程沿途丢弃遗撒等行为。
6.农村牧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形成以生活垃圾为主要成分的体积在500立方米以上、以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体积在5000立方米以上、同时堆放时间均在半年以上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等行为。

(二)建筑市场和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方面。

结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以下工作。
1.涉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犯罪。在拆迁、土方、建材供应、招投标、施工等领域,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甚至在一定区域、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扰乱城乡建筑市场秩序、严重破坏经济社会正常秩序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2.建设单位违法发包。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将建筑工程支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等行为。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施工单位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等行为。
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采取相关联合行动等行为。
5.投标人弄虚作假投标。投标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投标人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行为。

三、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一)投诉举报电话:0483-6520016
(二)投诉举报电子信箱:ejnqjsj@163.com
(三)来信地址:额济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405办公室

四、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4:00-6:00;
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五、投诉举报须知

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详细证据或者线索,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请举报人注明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内容。
特此公告。

           额济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2日

额旗住建局



额济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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