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住房面积超标,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发布决定,取消301户住房保障对象相应住房保障资格。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和《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39号)等文件精神,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怡溪苑保障房进行定期核查。经核查,发现怡溪苑共有301户承租对象因住房面积超标、过户不满两年等原因,已不再符合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保障条件。对此,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第一时间对该301户承租家庭在系统内冻结住房保障资格,下发《取消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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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