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车时间
自2025年1月25日0时至2025年3月31日24时(以参与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本次活动申领额度共计3000万元,按照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申领额度用完即止,活动提前结束;
2、补贴申报时间
2025年2月12日10时至2025年4月15日24时;
3、申领资料修改时间
2025年2月12日10时至2025年4月30日24时。
1、参与企业
在济南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以活动页面公布为准。
2、参与对象
活动时间内,在参与企业购置非营运乘用车新车并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非个人购车、二手车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不限户籍和上牌地区。
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乘用车发放一次性补贴。具体标准为:
1、新能源汽车
1.新车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4000元,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不含税价为准。
2.新车购车发票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5000元,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不含税价为准。
2、燃油车
1.新车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3000元,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不含税价为准。
2.新车购车发票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4000元,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不含税价为准。
以上购车发票金额不含车辆装潢、挂牌等其它费用。国家、省出台汽车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政策,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支持同时申领相关补贴(上级政策有另外规定的除外)。
本次活动所指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标注,挂绿色车牌)。
(一)、申领程序
申请人在完成车辆上牌的全部流程和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后,即可通过移动端申请购车补贴。具体方式为:
消费者进入相关活动页面,进行申报。
方式一:使用微信扫描活动二维码进行申报。
方式二:登录齐鲁银行权益平台进行申报。
具体申报路径为:微信搜索关注“齐鲁银行公众号”——点击右下角“领优惠”——“权益中心”——“济南市政府汽车消费补贴申报”。
(二)、补贴申报资料
填写购车信息,提交资料如下:
(1)购车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人像面和国徽面);
(2)所购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应上传在活动参与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发票日期须在活动期内,须为首次开具,重开、换开的资格不予认定);
(3)所购乘用车行驶证原件(主、副页)照片(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副页须有“新能源”标注);
(4)所购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第1、2页)照片;
(5)购车人的银行卡照片(可正常接收补贴资金);
(6)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为确保补贴顺利发放至消费者,所有图(照)片资料请按要求旋转至正常可视画面且完整、清晰。
(三)、补贴审核及发放流程
审核分为系统初审、第三方机构复审,按照消费者提交资料先后顺序进行审核。消费者提交资料后,应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进度,并根据提示进行资料修改,资料有问题被退回的消费者务必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修改,到期审核依旧不通过的,不予承兑。
审核结束后,审核通过名单将在济南市商务局官方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公示结果发放补贴至消费者提交的银行卡中。
1.申领人应认真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特别是银行卡账号),及时关注“补贴平台”信息提示进行修改。活动期间内,申领人应为机动车所有人,同一申领人限申领一次补贴。同一身份证号、同一银行卡号、同一手机号码,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用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银行卡所有人信息要与机动车所有人一致。申领人要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2.汽车销售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它手段协助机动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贴。如有上述行为之一,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贴资格,依法追究企业责任。
3.活动期间,市商务局、齐鲁银行将实时监测补贴活动情况,对于因恶意套取财政补贴等非正常因素造成活动补贴资金异常增长、财政资金面临较大损失风险时有权提前终止活动。
◎ 客服电话:400609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