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4)鲁0117执115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卢铭浩与被执行人李勇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本院作出的(2024)鲁0117民初144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卢铭浩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勇,男,1984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钢城区里辛街道办事处西田庄村,公民身份号码:371202198411107713。
在案件执行完毕之前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勇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除外)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在本案执行标的71737元内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当事人的代理人、义务人除外。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案件承办人:董法官 联系电话:18863402127
申请执行人:卢铭浩 联系电话:13561731213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来源:济南市钢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