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关于返还
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办理马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马某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16698000008238373(户名:张恩秀,归属行:中国银行光山支行营业部),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马某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31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涉案账户内冻结资金。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王晓忠
联系电话:19802775965
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
2025年1月2日
审 核:陈重阳
值班编辑:左会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