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6月10日-2024年12月13日,我局接受了5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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